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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备案公告(吉财公告[2020]23号)
吉林春惠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变更事项如下:2020年6月8日,吉林春惠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由郭延峰变更为张磊;同时,原股东郭延峰和李艳两人,变更为现股东张磊、王启时、王秀敏三人,其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80%、10%、10%。
二、吉林春惠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类型为有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磊。
三、吉林春惠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股权变更等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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