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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备案公告(吉财公告[2020]13号)
延边大晟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变更事项如下:2020年4月27日, 延边大晟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原股东张永哲和张至斌,变更为现股东张永哲和朴永泉,其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70%和30%。
二、延边大晟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张永哲。
三、延边大晟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的股东、股权变更等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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