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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降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 助力我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5-06-25 10: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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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效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对全国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政策进行摸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调整我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的意见。即202571日起,全省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由销售收入的0.6‰和征地面积1.2/平米,调整为销售收入的0.3‰和征地面积0.6/平米。经省政府同意后,于623日,会同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和人行吉林省分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吉财税〔2025344号)。

调整后的标准为全国向社会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8个省份的最低标准。经测算,仅今年半年此项政策就可为相关缴费人送上4亿元“政策红包”,通过政府收入“减法”换企业效益“加法”和市场活力“乘法”,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我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会同其他部门,加大政策宣讲和落实力度,让全省企业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确保政策红利尽快释放。同时,为弥补因调整收费标准而产生的资金缺口,省财政将努力挖潜制度空间,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为后续财力增长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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