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零基预算改革,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体系,在财政资金增量态势趋缓的背景下,吉林省财政厅紧扣“集中财力办大事”,以用好存量资金为突破口,归集“零散沉淀”、强化“精准滴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扩面清理挖增量。省级开展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清收行动,印发《省级预算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方案》(吉财预〔2024〕573号),明确分类盘活10项举措,推动沉淀资金“颗粒归仓”。2024年,共收回长期沉淀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7.1亿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1.7亿元、非财政拨款资金5.4亿元。
(二)加力提效清存量。修订《吉林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吉财预〔2024〕819号),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级财政资金结转年限由2年改为1年,明确省级财政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预算年度终了未支出部分,全部收回省级财政。2025年初,共清收可统筹财政拨款存量资金14.1亿元,其中基本支出8.9亿元、项目支出5.2亿元。
(三)集中财力促发展。遵循“省委省政府定任务、主管部门谋项目、财政部门筹资金”的原则,结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存量资金集中支持保战略、保发展、保民生,重点用于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给予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支持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
来源:厅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