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人参保险政策工具,稳定参农生产收益预期,是助力吉林特色产业发展的一道“必答题”。人参作为吉林传统、优势、珍贵的“土特产”之一,其种植分布较广、生长周期较长、投资成本较高,一旦遭受自然灾害风险,将面临较大的农业生产损失。
为有效降低参农种植风险,促进吉林人参产业成为更具区域特色的战略产业、富民产业,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吉林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吉林省人参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用可感、可知、可及、可行的保险升级政策,更好服务特色产业高质高效发展,让吉林的“农”字特色招牌擦得更亮、走得更远。
保险保障水平更深
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自主自愿、精准高效、合规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减震器”作用,省财政厅深入调研人参种植环境和方式、面临的主要风险、成本和价格,以及以往保险有关政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人参保险的实施品种为园参,实施区域扩展至全省各市县;保险保障对象包括小农户、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等全体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聚焦人参生产风险点,对保险责任进行再扩充,涵盖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雪灾、高温热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和野生动物毁损。针对原有保额设计相对固化、风险覆盖不足、农户选择性不够等实际问题,升级后的保额更具灵活性、差异化。具体保额根据人参不同的种植方式,分为高保障和低保障2档:低保障最高每年30000元/亩,主要覆盖人参的种植成本,体现“基础性、广覆盖”特点;高保障最高每年60000元/亩,主要覆盖人参的种植收入,满足参农更高、更深层次的保险需求,广大参农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自愿选择其中一档进行投保。按照“保本微利、让利于农”的原则,人参保险的费率由原来的8%降至6%,不断增强农户的获得感、满意度。
保费补贴力度更大
为充分释放政策升级活力,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省财政厅主动加压、尽力而为,按“固定补贴比例”对人参保险予以重点、优先、持续资金保障。在参农负担一定保费的基础上,县级财政仅配套5%,其余的保费均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具体补贴比例为低保障65%、高保障50%。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省财政厅不断优化资金拨付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动省级财政部门与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结算保费补贴资金模式,直接将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拨付至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缩短补贴资金下达链条;并指导、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配套到位。
各方面参与度更强
保障人参种植安全,在尊重参农投保意愿的前提下,扩大投保覆盖面,实现参农愿保尽保,需要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金融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为此,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农业保险工作的精准度、精细度和可靠度。实施方案也要求各市县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保费补贴资金保障;加强人参种植规模调度和信息共享;指导参农和保险机构抵御灾害风险、灾后及时施救,并提供灾害鉴定指导和查勘定损技术保障;监督保险机构合规经营,及时足额理赔。实施方案还要求保险机构强化投保精准性管理、完善理赔机制和标准、优化承保理赔程序和手续,提高理赔服务质效,主动做好“保前风险评估、保中风险控制、灾后高效服务”闭环管理,以及风险减量工作,用责任担当、实际行动让保险服务持续“升温”,为吉林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险支撑。
来源:厅金融处